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阳市公安局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 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文件 |
阜建公〔2022〕63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
报装便利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数据资源管理局:
根据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22〕1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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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阜阳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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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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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2022年5月19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
报装便利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根据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切实增强用户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获得用水用气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资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到2022 年 12 月底,全市用水、用气报装申报材料精简至 1 份(含)以内;办理环节精简至 2 个(含)以下;从受理用户申请至通水、通气时间压减至 3 天(不包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用户内部工程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用户原因等时长)以内。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各县(市)要进一步优化线下线上申请渠道,做好“一窗受理”,实现“一屏通办”,积极推动政府与企业平台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行申请资料容缺受理,将用水用气报装申请材料减少至 1 份(含)以内;进一步精简用户报装环节,推行“提前介入、前置服务”,落实新建道路供水供气管线的“三同时”制度,将用户参与环节优化为“用户申请、装表接入”2 个环节;进一步压缩通水、通气时限,从受理用户申请到装表时间压缩至不超过 3 天,其中涉及外线工程的,通过供水供气企业提前介入服务,完成现场勘察、施工设计及管线施工,达到用户通水通气条件。
(二)进一步推进并联审批。推动水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办理,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用户水气报装申请后,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联合踏勘,确定最优的工程路由方案,由各部门现场会签确认,部门未派人参与视为默认;完善的施工方案进入联合审批流程,各相关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反馈意见,逾期视为默认。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用水用气报装时涉及外线(不含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和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的审批事项,应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由工程建设单位承诺破路、破绿、占路保护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即可先行施工,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各县(市)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用水用气服务进驻皖事通办平台,提升标准化、集成化水平。供水供气企业要建立完善企业业务管理系统,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实现报装、查询、交费等线上服务;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通过企业服务窗口、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主动公开用水用气服务流程、服务承诺等相关信息,发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行业收费的政策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向终端用户直接收取计量装置费用,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供水供气企业应将投资界面延伸至建筑区划红线,不得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供水供气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相关费用,由各地政府按规定承担或减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建立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见附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对标明确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定水气报装服务工作牵头部门,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县(市)要围绕目标任务,细化制定本地区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排定推进计划,建立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各供水、供气企业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2022 年 6 月底前,各县(市)应制定出台本地区并联审批具体实施办法,明确适用范围、流程时限、申请材料、责任单位等要求,确定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实现用水用气报装服务全部上线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皖事通APP、实现线上报装、查询、交费等线上服务,各供水供气企业建成运行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服务平台。2022 年底前,各县(市)实现皖事通办平台用水用气服务“一屏通办”。
(三)加强过程监管。市用水用气工作专班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市城乡建设局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第三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市)提升用水用气报装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测评。各县(市)要加强对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改革情况的跟踪指导,协调解决推进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培训。各县(市)住建部门和供水供气企业要利用网站、线上服务平台、网络媒体、服务网点等渠道广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水气报装改革措施和成效,提高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住建部门和供水供气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安排,深入组织开展本单位、本领域学习和培训,提升行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附件:阜阳市获得用水用气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附件
阜阳市获得用水用气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周学信 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朱元峰 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
张立春 市数据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王希钊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张辛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 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
蒋 涛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武少栋 市燃气管理处主任
张传峰 市供水总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彭 勃 市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
刘桂雪 市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科科长、三级调研员
黄 璜 市数据资源局审批服务科科长
刘广东 市城管执法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曾 浩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科长
潘 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科长
潘 涛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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